5 管道焊接
5.0.2 管道焊缝位置应符合下列规定:
5.0.2.1 直管段上两对接焊口中心面间的距离,当公称直径大于或等于
5.0.2.2 焊缝距离弯管(不包括压制、热推或中频弯管)起弯点不得小于
5.0.2.3 卷管的纵向焊缝应置于易检修的位置,且不宜在底部。
5.0.2.4 环焊缝距支、吊架净距不应小于
5.0.2.5 不宜在管道焊缝及其边缘上开孔。
5.0.2.6 有加固环的卷管,加固环的对接焊缝应与管子纵向焊缝错开,其间距不应小于l
5.0.3 管子、管件的坡口形式和尺寸应符合设计文件规定,当设计文件无规定时,可按本规范附录B第B.0.1条~第B.0.6条的规定确定。
5.0.4 管道坡口加工宜采用机械方法,也可采用等离子弧、氧乙炔焰等热加工方法。采用热加工方法加工坡口后,应除去坡口表面的氧化皮、熔渣及影响接头质量的表面层,并应将凹凸不平处打磨平整。
5.0.5 管道组成件组对时,对坡口及其内外表面进行的清理应符合表5.0.5的规定;清理合格后应及时焊接。
坡口及其内外表面的清理 表5.0.5
管道材质 |
清理范围(mm) |
清理物 |
清理方法 |
碳素钢不锈 钢合金钢 |
≥10 |
油、漆、锈、毛刺等污物 |
手工或机械等 |
铝及铝合金 |
≥50 |
油污、氧化膜等 |
有机溶剂除净油污化学或机械法除净氧化膜 |
铜及铜合金 |
≥20 | ||
钛 |
≥50 |
5.0.7 管道对接焊口的组对应做到内壁齐平,内壁错边量应符合表5.0.7的规定。
管道组对内壁错边量